程国平:全球网络反恐格局中的中国力量

“网络恐怖主义是影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新威胁”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防范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也已成为各国共同努力的目标。

文│ 外交部涉外安全事务专员 程国平

编者按

为加强网络反恐舆论引导,讲好中国网络反恐故事,《中国信息安全》杂志开办网络反恐专栏,面向国内外受众传播中国网络反恐理念,宣介中国网络反恐行动和经验。栏目将围绕网络反恐领域热点、焦点议题刊发主题文章,力求凝聚社会共识,力争建言献策,为防范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措施和政策出台,提供智力支持。本栏目得到外交部大力支持。

“网络恐怖主义是影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新威胁”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防范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也已成为各国共同努力的目标。在全球防范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格局中,中国坚持自己的立场、原则,积极探索、倡导、实践防范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规范、治理方法与合作模式,发挥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作用。

一、坚持防范与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中国立场和原则

恐怖组织滥用全球化、信息化的科技成果,不断通过网络传播暴力极端思想和制暴技术,成为国际安全领域最棘手难题之一。有学者统计,当今世界大多数的恐怖活动通过网络组织或直接发生在网络领域。中国于2017年3月发布《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指导中国参与网络空间国际交流与合作,阐明要“深化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和网络犯罪国际合作”。

1.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国际合作

中国是网络恐怖主义的受害国。中国政府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方面的国际合作,反对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利用互联网实施恐怖行动。一直以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强与各国打击网络犯罪和网络恐怖主义的政策交流与执法等合作,积极探索建立有关对话交流平台,并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一道加强对网络恐怖主义行为的打击力度。

习近平主席多次向世界传递中国反对恐怖主义的坚定决心,阐明中国的反恐原则。这些表述主要包括“中方一贯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这‘三股势力’,必须采取零容忍态度”“伤害无辜群众就是触碰底线”“要充分发挥联合国的主导作用,组成反恐统一 战线”“要多种手段并用,注重标本兼治”“反恐不要搞双重标准”等。

根据 201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合作”。2017年颁布的《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指出,中国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以和平发展为主题,以合作共赢为核心,倡导和平、主权、共治、普惠作为网络空间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本原则。

2020年11月,世界互联网大会组委会发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行动倡议》,提出要深化打击网络犯罪、网络恐怖主义国际合作。必须认识到,防范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需要全球“负责任”的国家共同努力,坚持反恐国际合作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中国是负责任的大国,全力推进全球反恐国际合作。

2.坚持网络反恐国际合作的双边与多边机制

恐怖组织不仅利用互联网开展宣传战、心理战,通过网络发布煽动性内容,还利用网络散布恐怖言论,甚至策划实施恐怖袭击。可以说,网络恐怖主义的“阵地”并非局限在虚拟的网络空间,物理的现实世界才是其实施恐怖袭击的重要目标。而且,恐怖组织内部和恐怖组织成员间线上和线下的互动,为成功实施恐怖袭击添加了砝码。

互联网与社交媒体已成为恐怖主义与极端主义肆虐的“助推器”,在应对网络恐怖主义问题上,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善其身,也没有哪个政府或组织能够单独应对,需要在全球、区域和国家各层面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国家以及国际组织需要加强对话合作,共同协力阻止恐怖分子借助互联网和新技术传播极端思想、招募恐怖作战人员、筹集恐怖活动资金,从根源上阻断恐怖主义通过网络进行各种渗透活动。

尽管在短时间内难以撼动互联网技术拥有者单边独大局面,但是,网络空间治理模式有极大的创新空间。各国应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加强网络恐怖主义的治理力度,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网络空间治理体制。特别是在网络反恐国际合作方面,亟须构建更加多元的防范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合作新机制。

近年来,网络反恐的双边和多边交流机制在预防与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世界各国加强沟通、共享信息、促进政府间沟通与合作等提供平台。2020 年 2 月,联合国反恐办公室负责人、副秘书长沃伦科夫在维也纳举行的有关应对前往海外作战的恐怖分子带来的挑战会议上强调,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区域和双边反恐合作,同时,许多与会者强调了《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的核心地位。

中国的实践包括与其他国家警方建立双边警务合作机制,健全打击网络犯罪司法协助机制,加强打击网络犯罪技术经验交流等。2020 年 12 月,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消息,俄罗斯副外长瑟罗莫洛托夫表示,俄罗斯与中国有关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合作具有长期性,特别是“在打击非法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的实际合作具有长期性”。

3.反对带有双重标准的反恐思维

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的第 1566 号决议,要求各国在打击恐怖主义斗争中充分合作,缉拿支持、协助、参与恐怖行为的任何个人,对其进行起诉或引渡。安理会通过有关反恐合作决议中对避免在反恐问题上采用双重标准的论述,对进一步加强联合国在反恐中的主导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代表 2020 年 8 月在安理会反恐问题公开会上表示,反恐应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反对双重标准。

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讲话时指出:“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成为全球公害”。中国和国际社会一直反对带有双重标准的反恐思维,反对将反恐政治化,甚至借反恐之名实现包括颠覆所谓敌对国家政府在内的其他目的。虽然国际社会恐怖主义袭击频发,然而,国际反恐统一战线却迟迟不能建立,究其原因是一些国家从本国利益出发对反恐持不同目的和标准。

在反恐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到头来只会损人害己。在 2015 年金砖国家领导人非正式会晤期间,习近平主席对金砖国家作用提出四点建议,其中包括:“发生在巴黎的系列恐怖袭击事件再次表明,国际社会必须携起手来,按照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进一步加强反恐合作,特别要注重标本兼治,不搞双重标准。”

美方在反恐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打着“人权”旗号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一方面,美国政府在其发布的《国家反恐战略》中,聚焦从源头上追剿恐怖分子、切断恐怖分子获取支持的渠道、更新并整合反恐资源、打击恐怖分子的招募和极端化“洗脑”过程并与国际盟友携手加强反恐能力建设。另一方面,美国在“东突”等问题上的所作所为却完全与其自身所标榜的相悖。可以说,美国的自相矛盾、表里不一再次为世人展现了美式反恐逻辑:凡是没有对美造成威胁的都不算恐怖主义,凡是对美对手造成威胁的都不算恐怖主义;只有威胁美的恐怖主义势力才算恐怖主义,只有美国认定的才算恐怖主义。其双重标准行径无疑是在自我“打脸”。

二、坚持在联合国框架下开展国际网络反恐合作

中国一直主张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发挥联合国及安理会在反恐领域的中心协调作用。中国发布的《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明确:“支持并推动联合国安理会在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国际合作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探讨国际社会合作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行为规范及具体措施,包括探讨制定网络空间国际反恐公约,增进国际社会在打击网络犯罪和网络恐怖主义问题上的共识,并为各国开展具体执法合作提供依据。”

1.支持联合国及安理会通过的反恐决议

联合国的反恐行动持续多年。随着网络恐怖主义的发展,联合国的反恐工作目标也有所侧重。联合国安理会反恐委员会认为,反恐必须着力应对五大挑战,即外籍“圣战”分子问题、网络恐怖主义、“独狼”袭击、恐怖主义与跨国犯罪的勾结、极端主义思潮。联合国及其他组织、多边机制正从不同层面回应这些挑战。

从 1963 年起,在联合国的支持下,十余个国际公约将特定的恐怖主义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此后,在各国参与下,相继制定和颁布国际公约和联合国的系列决议,共同建立了全球反恐准则。2006 年,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提出《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并建立跨部门的“反恐执行工作队”(CTITF)。

2013 年 12 月,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 2129 号决议,强调国际社会应继续将打击恐怖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安理会成员一致同意在第 2129 号决议中写入中国提出的关于“当前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利用互联网发布音频、视频等煽动、策划或实施恐怖活动”等内容。这是安理会决议首次明确要求各国就加强打击网络恐怖主义采取具体措施,对国际社会进一步打击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恐怖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国提出的修改意见,2014 年 6 月第 68届联合国大会进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第四次评审并通过决议,首次在全球反恐战略的框架内写入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内容。同年 9 月,联合国安理会反恐峰会通过遏制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的威胁的第 2178 号决议。同年 11 月,在第一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与会各国就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达成共识。

2015 年 9 月,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在联合国总部出席“解决中东及北非地区冲突和应对地区恐怖主义威胁”安理会部长会议上呼吁,在联合国框架下开展广泛、综合性的国际反恐合作,重点应包括:打击网络恐怖主义;防范暴力极端思想;切断恐怖资金渠道;阻断恐怖人员流动;加强反恐情报交流;充分发挥安理会的作用。2016 年 1 月,时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推出包括系列措施的《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行动计划》。这些都为在联合国框架下开展网络反恐国际合作提供了依据。

随着新媒体形态包括社交媒体等的发展,联合国致力于铲除恐怖主义思想根源,抑制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等在网络空间的传播。2016 年5 月,联合国安理会就“反击恐怖主义言论和意识形态”举行公开辩论会。在这些场合,时任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时任中国常驻日内瓦代表马朝旭等,也就切断恐怖主义思想传播渠道、促进文明对话等发表意见。

2020 年 7 月,联合国提出未来反恐行动的五大任务。第一,国际社会必须加强反恐力度,包括继续对反恐能力建设的投资。第二,国际社会应密切监测不断变化的恐怖主义威胁和发展趋势,创新应对措施。第三,反恐行动必须始终保护和促进人权。第四,国际社会应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方位应对恐怖主义言论传播。第五,国际社会应加强信息共享,学习在疫情相关安全领域的经验和做法。总体看,这五大任务与恐怖主义发展的现状密切相关,需要密切关注恐怖主义与网络和信息技术的结合趋向。

2.推动发挥上合组织的反恐和维稳作用

对于成立于 2001 年 6 月的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来说,反恐和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成为其最初的主要任务。如今,上合组织已成为区域反恐安全合作的良好平台,在维护地区安全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上合组织成员国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建立起年度联合反恐演习、大型国际安保合作、情报交流、打击网络恐怖主义联合工作小组等合作机制,有效遏制了中亚地区的恐怖势力,多边关系在打击“三股势力”务实合作中也得到不断推进和深化。

面对新的反恐形势,针对网络发展和信息技术为恐怖组织提供的便捷,在联合国反恐框架下,上合组织不断加强合作,与各成员国建立协作机制。作为上合组织成员国,中国在加强成员国反恐合作、提升反恐能力和协调行动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已与其他成员国共同形成一整套反恐合作模式。2009 年 6 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叶卡捷琳堡会议期间,各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为进一步加强上合组织框架内反恐合作奠定重要法律基础,提高各成员国共同打击恐怖主义的协调能力和效率。

2015 年 7 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乌法会议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 2016 年至 2018 年合作纲要》。同时,各成员国在应对网络恐怖威胁方面建立了协作机制:在组织结构内建成防止网络恐怖主义威胁的协作机制,包括对极端组织上传照片、视音频和个人在网络招募加入恐怖组织的监督;组建联合专家组,进行所获数据的交换和对成员国在通信技术领域打击恐怖主义协作组成部分的实时分析。

2017 年 6 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声明》指出:“我们强烈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并强调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开展国际反恐合作应发挥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核心协调作用,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中的宗旨和原则,恪守国际法准则。我们呼吁所有国家全面执行联合国大会及安理会相关决议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

为加强网络反恐领域的执法合作,上合组织先后于 2015 年 10 月、2017 年 12 月和 2019 年 12月,在中国厦门举行了三次网络反恐联合演习。此系列演习是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等防范抵御现实安全威胁的法律文件的重要举措,充分检验了上合组织框架下网络反恐协作机制的有效性,展现了上合组织始终将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作为优先发展方向的根本宗旨。

2020 年 11 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打击利用互联网等渠道传播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的声明》指出,加强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恐怖主义思想十分必要,应重视发挥各国及其主管机关的主导作用和公民团体的自愿参与,支持建设和平、负责、安全的网络环境,完全隔绝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

3.加强并推动区域和次区域网络反恐合作

联合国不断推进加强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合作,共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联合国《消除国际恐怖主义的措施》文件提出,必须加强国际、区域和次区域合作,以增强各国的国家能力,有效防止和打击一切形式和表现的国际恐怖主义。

自 2001 年以来,联合国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同各国际、区域和次区域组织举行了多次特别会议,讨论如何在全球反恐工作框架内同委员会进行最有效的合作。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则将确保其成员国政府在第 1373(2001)号决议的框架内高度优先注意反恐行动。2015 年 5 月,时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联合国大会有关加强联合国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合作的辩论会上表示,当今世界面临冲突、暴力和疾病的威胁,联合国将加强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的合作以应对挑战。第 69 届联合国大会主席库泰萨也表示,区域和次区域组织能够在应对全球挑战中发挥前所未有的重要作用。目前,已有近 30 个区域和次区域组织与联合国建立了正式合作关系,这些组织在与联合国的合作中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实力。

中国支持联合国与区域及次区域组织加强合作。中国《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指出:“加强地区合作,依托亚太地区年度会晤协作机制开展打击信息技术犯罪合作,积极参加东盟地区论坛等区域组织相关合作,推进金砖国家打击网络犯罪和网络恐怖主义的机制安排。”

非盟等非洲区域和次区域组织致力于非洲国家联合自强,积极预防冲突,推动以非洲方式解决非洲问题,为维护非洲大陆和平与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东盟地区论坛、金砖国家等国际和地区相关进程,已就打击网络犯罪和网络恐怖主义,建立互联网应急响应合作等问题,举办了多次相关国际会议。此外,中国还与日本、韩国及东南亚国家积极开展反恐怖问题磋商和交流。

三、积极推动国际社会构建全球“网络反恐体系”

尽管当前各国已就打击恐怖主义和网络恐怖主义达成共识,但是,在包括如何有效应对网络恐怖主义等方面仍面临诸多困难。虽然在“顶层体制”方面,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以及其他国际组织都建立起促进不同国家间实现合作的操作平台,但是在“执行机制”层面,缺乏打击恐怖主义和网络恐怖活动的共同法律体系、技术手段和方法,造成网络安全保卫和反恐部门打击网络犯罪的执法困难。因此,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构建更加多元的沟通、合作机制,完善国际社会反恐的司法体系,势在必行。

1.建立国际社会网络反恐的“多元合作机制”

国际社会的反恐合作机制既包括由国际组织协调各国共同参与的反恐合作机制,也包括部分国家间构建的双边或多边反恐合作机制。2017 年6 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阿斯塔纳会议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声明》,号召国际社会联合起来,在广泛的国际反恐联盟中共同打击破坏各国以及包括上合组织地区在内的各个地区稳定并导致局势紧张的全球恐怖主义。从该声明反映各方的一致立场来看,建立全球反恐合作机制需要适应不同的具体情况,实现多元化发展。

目前,中国已经与数十个国家建立了反恐合作机制,包括深入参与联合国、上合组织、“全球反恐论坛”等多边合作机制。在多边反恐合作方面,2001 年 6 月,上合组织创始成员国中、俄、哈、吉、塔、乌六国元首在上海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为上合组织开展打击“三股势力”合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2017 年 8 月,第二届“阿中巴塔”四国军队反恐合作协调机制高级领导人会议举行,与会各方一致同意进一步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不断提升地区联合反恐能力,共同签署《“阿中巴塔”四国军队反恐合作协调机制协定》及《“阿中巴塔”四国军队反恐情报协调中心议定书》。在双边反恐合作方面,中国先后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巴基斯坦、印度等国,或建立反恐合作机制,或就反恐问题进行深入磋商与交流。在加强与各国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务实合作方面,中国正在进一步加强推进反恐、禁毒、防务合作,形成更加严密、健全的执法合作网络,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人民大众的安全意识,形成相应的“综合治理”机制。

虽然国际社会反恐合作的呼声不断,但各国在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反对网络恐怖主义传播、获取反恐情报、支援全球反恐行动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合作,建立国际反恐的“多元合作机制”,共同防范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

2.深化国际社会网络反恐的“立体司法机制”

中国积极参与防范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法律条文的制定,并加入相关反恐条约。中国加入绝大多数国际多边反恐公约,包括《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三个防止空中劫持公约,以及《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等多个公约。

中国参与发表了多项反恐声明和文件。2002年 6 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圣彼得堡会议期间,各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为各方启动安全领域实质性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年 10 月,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第 10 次非正式会议通过《领导人宣言》和《反恐声明》两个文件,中国领导人参会并表示将进一步深化与各国在海关、交通、金融、网络等领域的反恐合作。

国际社会反恐的立法包括由联合国或国际组织主持制定的有关公约、有关区域性国际组织制定的公约,各国政府自己也制定有相关法律。但是,国际社会目前还没有一个具有制约力的反恐公约。联合国大会自 2000 年开始着手制定《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有关工作仍在进行中。中国支持尽早谈判完成全面反恐公约,以完善国际反恐法律框架。中国将继续本着合作和建设性的态度参与全面反恐公约的制定。

3.推进国际社会网络反恐的“沟通协调机制”

联合国和一些国际组织还应在国际社会反恐沟通协调机制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中国也是这方面的积极倡导者。2017 年 4 月,联合国安理会召开人权与预防武装冲突问题公开会,时任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大使在出席会议并发言时表示,各国应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坚持以对话协商妥善处理国家间争端。

中国与周边国家一直保持高层沟通和交流,针对反恐议题进行了各种务实合作,探讨有关反恐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加强打击网络犯罪技术经验交流等,不断推进与周边国家反恐合作机制建设。此外,中国还与美国、法国、英国等主要西方国家建立情报信息交换等反恐合作。

4.完善国际社会网络反恐的“网络监管机制”

在恐怖分子的人员招募、恐怖活动的资金筹集、具体行动的组织策划和恐怖分子的技能培训等都已经实现网络化的当下,网络反恐工作还需要在网络监管方面做足功课。2016 年 4 月,习近平主席出席第四届核安全峰会模拟场景互动讨论会,就打击核恐怖主义提出四点主张,其中包括“应对手段要新,着力加强网络反恐,坚决打击利用新媒体等渠道策划和煽动恐怖活动,还要加强金融监管”。

在网络恐怖主义思想传播方面,恐怖组织除了通过网站、论坛、网络社区等形式招募纳新,还利用社交媒体开放领域私密空间的特征,屏蔽反恐部门的监控。有证据显示,“基地”组织和“伊斯兰国”组织都通过互联网及社交媒体平台大力度招募恐怖分子。更值得注意的是,通过网络与社交媒体进行煽动蛊惑是恐怖组织的惯用伎俩。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内容网络传播带来的影响,需要网络平台积极配合。

恐怖主义组织通过网络融资敛财,给网络金融监管带来挑战。在网络融资方面,恐怖组织采取的主要方式有在网站发布筹资广告,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接受在线捐赠,利用“深网”或“暗网”进行地下交易,通过电子贸易及合法经营等洗钱。为了逃避监管,恐怖组织也“不断努力”。例如,与“伊斯兰国”组织有关的“电子地平线基金会”负 责传授复杂的网络技术课程,包括如何使用VPN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并逃避监视等相关知识。

在 2018 年 6 月举办的联合国大会反恐战略评估会议期间,联合国毒品与犯罪办公室以及法国、秘鲁、尼日利亚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举行了“打击恐怖组织融资:确定挑战、监督并打击资助恐怖组织和个人”主题会议,就确定、调查、切断、监控用于恐怖行为的资金流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新技术在资助恐怖主义方面所具有的作用,以及如何加强国际合作、打击恐怖组织融资等问题进行讨论。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主任尤里·费多托夫表示,恐怖主义融资往往涉及复杂的筹资渠道和网络,并具有强大的跨国性质,这使这些渠道很难被追查和打击。联合国反恐执行局负责人米歇尔也表示,目前各国仍缺乏全面的执法能力,对涉及恐怖主义的融资行为进行审判和定罪。

因此,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的网络监管,必须加强金融情报部门、执法机构和情报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需要重视政府与企业的合作,需要科技公司积极配合政府实施网络反恐行动。实际上,互联网公司和社交媒体平台已经与政府、执法机构和公民社会团体合作,共同应对网络恐怖主义。

四、塑造防范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舆论环境

网络恐怖主义作为复杂的国际问题,除了需要国际社会和各国情报、安全部门提前预防、坚决打击之外,还必须做好对公众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应对恐怖主义危机常识的普及工作。网络反恐虽然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任务,但是从网络反恐舆论场的各方态度可以看出,恐怖主义不得人心,国际社会也表达了团结一致共同反恐的意愿和决心。

1.争取国际社会网络反恐合作的舆论认同

各国在对“网络恐怖主义活动成为全球公害”的问题上,已经达成共识。中国提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体现了大国担当,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期待。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的第2344号决议,首次载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反映了国际社会的共识。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习近平主席强调,各国应该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推动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共享共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2020 年 9 月,中国发起《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呼吁“各方应在相互尊重基础上,加强沟通交流,深化对话与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些都体现出中国愿同各国一道,推动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各方应制定网络空间国际反恐公约,健全打击网络犯罪司法协助机制,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

虽然中国的网络反恐理念和反恐工作和努力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同,但是,西方媒体对发生在中国发生的恐怖活动和中国反恐维稳工作的报道,仍然带有主观偏见,甚至歪曲事实,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形象。对此,我们要把争取国际舆论认同作为网络反恐工作舆论宣传的重要目标,加强主动、正面的信息传播,传递我国网络反恐工作的真实、准确、权威信息,让国际社会更好地了解我国网络反恐工作的真实情况和最新进展,有效化解境外媒体针对我国网络反恐工作相关的恶意信息传播,争取得到国际社会对我国网络反恐工作的舆论认同。

2.加强媒体舆论引导形成网络反恐战略威慑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带来的全球性焦虑,被恐怖组织视为宣传恐怖思想、招募成员和煽动暴力的绝佳机会。恐怖分子通过网络宣传新冠病毒是“安拉的士兵”,疫情是上帝对敌人进行的报复,将恐怖组织的思想与疾病的传播相联系,制造舆论热点。联合国安理会反恐怖主义委员会2020 年 6 月发布的报告《新冠肺炎疫情对恐怖主义、反恐及反暴力极端主义的影响》显示,当前,恐怖组织正在利用疫情发动“宣传战”,煽动族群仇恨,制造思想混乱,伺机发动恐怖袭击。

网络反恐是综合的较量,是一场持久的国际博弈和人民战争,包括网络反恐主体自身体制、机制及各方面关系的考验和改进,对外战略、智慧勇气和政治意愿都应该成为其必然内涵。然而,网络已经成为恐怖分子宣传恐怖思想、制造散播恐怖气氛的重要平台,只有切断恐怖思想的产生条件、传播渠道,才能让恐怖主义无法通过网络传播。正如《恐怖主义溯源》一书描述:“只有当恐怖主义的仇恨与蛊惑宣传失效,民众不认可自杀性攻击和各种爆炸袭击的合理合法性时,恐怖主义才会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持久的和平才会到来。”在网络已经成为全球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当下,还需要加上通过舆论引导形成网络反恐的战略威慑,以舆论的力量消除恐怖主义的嚣张气焰。

融媒体时代,国际网络反恐行动的舆论宣传斗争,更加激烈和复杂。善用媒体的力量传播网络反恐的正能量,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牢牢抓住主流媒体舆论导向,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特别是要发挥专业媒体的功能,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着力宣传国家总体国家安全观等网络反恐的国家方略,讲好中国网络反恐故事。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认为,战略威慑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实力、使用实力的决心、让对手知道。其中,“让对手知道”主要依靠舆论宣传达成。

因此,要切实发挥网络舆论宣传的主阵地作用,不断强化引导意识和“占位”意识,塑造国际网络反恐的有利态势。通过新技术手段快速鉴别并封堵各类恐怖主义信息的网络传播,并依法追根溯源恐怖主义信息的网络传播,传递我国网络反恐的决心、信心和实力,营造严打、严惩、除恶务尽、斩草除根的高压态势,对恐怖分子形成强有力的心理震慑。

此外,塑造网络反恐法治建设的舆论环境也至关重要。网络反恐的舆论引导,可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为基础,进一步推动和加强网络反恐法治保障体系建设,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坚决打击各种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增强全社会打击和防范恐怖主义的信心和决心。

3.加大网络反恐教育力度提升民众反恐意识

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是国际社会当前面临的迫切任务和挑战,各国需要提高应对网络恐怖主义的能力,其中也包括提升民众网络反恐意识。截至 2020 年 6 月,中国网民规模达 9.4 亿,相当于全球网民的 1/5。可以说,在国际社会反恐的这场持久战中,网民是网络反恐的重要力量,争取得到网民的支持,就是对网络反恐工作的重大保障。正如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写道:“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

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和增强网络反恐意识,是保障网络反恐工作的重要前提。相关职能部门可以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在官网提醒民众怎样增强反恐意识,告知群众怎样保护自己,协助保护国家安全,并通过各种媒体的协力宣传,使网络反恐意识深入人心。美国国土安全部曾推出名为“发现可疑,立即报告”的全民安保运动,目的就是提升美国民众对恐怖主义行为和与恐怖主义相关的犯罪活动的防范意识。我国在国家安全宣传日和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举办各种活动,也是提升网民反恐意识的重要举措。

全社会要加大网络反恐教育宣传力度,着力推进网络反恐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确保网络反恐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而且,还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逐步建立“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全社会反恐、防恐常态化工作机制,巩固网络反恐的人民防线,把恐怖分子“淹没在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

(本文刊登于《中国信息安全》杂志2021年第1期)

声明:本文来自中国信息安全,版权归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安全内参立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 anquanneican@163.com。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iocso.com/article/228.html

(0)
上一篇 2021-02-20 18:59
下一篇 2021-02-20 19:04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