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R的起草者之一沃斯表示,该条例已经不能满足后疫情时代的需要,需要将人们普遍转向居家办公的现状和许多新技术的出现纳入考虑之中。
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中一位耗费数年时间起草数据保护措施的人士表示,欧洲的旗舰数据保护法已经过时,必须进行重大修订,以适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即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过后的世界。
在《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生效不足3年的情况下,该条例的起草者之一阿克塞尔•沃斯(Axel Voss)告诉英国《金融时报》,该条例需要进行“某种手术”。欧洲议会将要举行一场表决,赞颂该条例成为“世界黄金标准”。
沃斯表示,《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需要进行修订,以将人们普遍转向居家办公的现状和许多新技术的出现纳入考虑之中。
这位德国籍欧洲议会议员表示:“我们必须明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不是为区块链、面部或声音识别、文本和数据挖掘……人工智能而制定的。”
他表示:“数字世界关乎创新。我们不能一直遵循上世纪80年代创立的原则,那时的原则并不能反映我们现在所处的新形势。”
他补充称,如果一板一眼地执行《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那么部分人将面临很多麻烦——例如在办公室外办公的人士、以及使用那些只需一次登录验证就能享受一系列服务的软件的人。
“如果你在家里办公,你要处理个人数据,你就得独自承担许多难以理解的法律义务。在私人住宅里处理数据保护,这方面有什么规定?”
他表示,这些规则需要“非常详细地”进行修订,这一观点得到了他在议会中的政治团体欧洲人民党(EPP)的赞同。欧洲人民党是一个联盟,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Angela Merkel)也在其中。
但同样参与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起草工作的荷兰籍欧洲议会议员索菲•因特费尔德(Sophie in 't Veld)表示,这项法律仍然适用于其目的。她说:“一项法律是否适用于每一个个体和国家?不,当然不是。”
“但我们为这项立法工作了5年,我们为它做的准备比为其他任何立法都做得更好。我们征询了数百家公司、学者、隐私专家、公民社会、技术专家,你能想到的都有。”
她补充说:“所谓我们忽视了某些东西的观点是不可信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也是一项非常宽泛的立法,给实施留下了很大的灵活性。”
虽然《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被视为世界其他地区的一个范本,但它一直难以实施。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最近也表示小企业尤其难以遵守这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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