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的有关任务部署,在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的指导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信通院”)、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联合开展了数据资源调查工作,形成《国家数据资源调查报告(2020)》。4月25日,在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主论坛上,中国信通院副院长王志勤发布了《国家数据资源调查报告(2020)》,围绕数据资源生产、流通、存储、应用、安全的生命周期过程,对我国数据资源的发展状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中国信通院副院长王志勤
一、数据生产
2019年,我国数据产量总规模为3.9ZB,同比增加29.3%,占全球数据总产量(42ZB)的9.3%。从数据产量的地区分布看,2019年全国数据产量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为广东、北京、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四川、河南、河北和湖南。
人均数据产量方面,2019年我国人均数据产量为3TB,同比增加25%。从国内各省份情况看,2019年人均数据产量排名前十位的省份分别是北京、上海、浙江、天津、广东、内蒙古、西藏、海南、江苏和辽宁。
数据来源结构方面,数据资源主要由行业机构及个人持有的各类设备所产生,其中行业机构一直占据数据资源生产的主体地位。2019年,我国行业机构数据产量达到3ZB,占全国数据总产量的76.9%,个人数据产量占比23.1%。近三年来,行业机构数据产量占比逐年提升。
二、数据流通
(一)国家间数据流通
从境外访问我国境内的互联网业务类型看,2019年前20位应用中有11个是视频类,流量占比为87.9%。第二大类是电商类,流量占比为6.9%。从境内访问境外的互联网业务类型看,游戏类业务流量占比为36%。办公系统软件、数字证书类业务紧随其后,流量占比分别为25%、16%。
(二)国内地区间数据流通
2019年,我国月均互联网省际出口流量各省份均值为3EB。其中,排名前十位的省份是江苏、山东、广东、浙江、河北、河南、上海、湖北、湖南和福建。东部地区月均互联网省际出口总流量为49.9EB,占全国的53.7%,远超其他地区。
(三)政府部门数据开放
截至2020年底,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共上线142个数据开放平台,共开放有效数据集98558个,省级开放平台达到20个。从各省级开放平台开放数据集的范围和质量来看,开放数据集动态更新比例平均为15.7%;数据可机读率平均为75.8%;关键数据集覆盖率平均为38.6%;常见数据集覆盖率平均为69.9%;开放数据集部门覆盖率平均为73.2%。
(四)企业间数据流通
1. 工业企业间数据流通
工业领域央企方面,根据调研的15家工业领域央企数据,有13家存在企业间数据共享接口,接口数共计13406个,平均每家1031个,这些接口中约80%为集团内部不同企业间的共享接口。2019年,上述共享接口被调用次数共计9.76亿次。地方工业企业方面,根据实际回收的49家地方重点工业企业数据,有22家地方重点工业企业存在企业间数据共享接口,接口数共计3228个,平均每家147个。2019年,上述共享接口的调用次数共计9.5亿次。
2. 互联网企业间数据流通
根据调研的29家重点互联网企业的数据显示,有16家互联网企业建立了业务开放平台,占被调研互联网企业的55.1%。截至2019年底,在接入第三方企业和个人开发者数量方面,开放平台已累计接入超过450万家第三方企业和个人开发者;在开放数据规模方面,2019年开放平台向第三方企业和个人开发者开放的数据规模超过20PB。
三、数据存储
截至2019年底,我国数据总存量约为332EB,占全球总存量(约2800EB)的11.9%。从数据存储的区域分布看,截至2019年底,全国数据存量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为广东、北京、江苏、山东、浙江、四川、河南、上海、河北和湖北。从数据存储密度看,截至2019年底我国总体数据密度为0.035PB/平方公里,排名前十位的省份是上海、北京、天津、广东、江苏、浙江、山东、河南、重庆和河北。人均数据存量方面,截至2019年底,我国人均数据存量为255.4GB。
从数据存储主体来看,我国个人端拥有最大规模存量数据。截至2019年底,我国67.8%的数据存储于个人手机、电脑、移动硬盘等终端设备中,个人数据存量约是行业机构数据存量的2.1倍。行业机构数据存量占比逐年提升,2019年在全社会数据总存量中的占比比上一年提升4个百分点。
四、数据应用
(一)数字政府应用发展情况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初步形成。从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的数量看,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截至2020年底已经陆续接入地方部门500多万项政务服务事项和1.1万项便民服务应用。从用户规模看,截至2020年12月,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名用户达到8.1亿。
(二)国家级大数据应用示范试点项目情况
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共评选出200个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从应用领域来看,工业大数据融合应用类项目数量最多为90个,其中涉及制造业的项目数量达到53个,汽车制造业、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细分行业是热点应用领域。
五、数据安全
近年来,我国在数据安全领域加速推进立法工作,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先后发布实施或公开征求意见,逐渐填补法律和制度漏洞,最大限度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随着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数据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但是,我国数据安全保护形势依然较为严峻。根据CNCERT统计数据,2019年全年,我国累计发现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或实质发生数据泄露事件的数据库数量高达14120个。
本文来源:中国信通院CAI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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